为深入推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,充分体现行政复议“有效、便捷、公正”的特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和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黔府办发〔2015〕28号)的要求,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铜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个人委员,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议决等咨询论证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范围
全市范围内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法学会、律师协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及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中本行业业务骨干。
二、选聘条件
(一)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。
(二)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(或中高级以上职称)且属于本行业业务骨干。
(三)熟悉法律工作且社会实践经验丰富。
(四)身体健康,有条件参与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。
三、工作要求
个人委员应当遵守相关工作制度,在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议决过程中,按规定参加活动,对相关内容进行认真研究,提出意见、无故不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议决活动达3次以上的,取消个人委员资格。
四、报名方式
有意者请填写《铜仁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个人委员推荐表》于11月5日前发送495771830@qq.com或邮寄至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8号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科(联系人:王志威,罗小英;电话:5213901;传真:5210418)。
征集阶段结束后,选聘结果将在铜仁政府法制信息网进行公告。
附件:铜仁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个人委员推荐表
铜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2017年10月24日
[点击浏览该文件:铜仁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个人委员推荐表.doc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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